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本科生校级奖学金评审办法

发布时间:2022-10-0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本办法作为补充说明学生手册《曲阜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励办法(试行)》曲师大校字[2019]16号的内容。同时,在奖学金评审前,分专业成立以班长为组长,团支书为副组长,舍长代表为组员的学生评奖评优小组,人数为所在专业的10%,协助辅导员共同完成评审工作。

一、五好学生(不超过学生数的5%)

1.学习成绩居专业前20%;

2.无不及格、作弊现象;

3.按所在专业统一考评;

4.其他评选细则见学生手册第71页;

5.按综合测评前30%,从高到低取。

二、优秀学生(不超过学生数的10%)

1.学习成绩居专业前50%;

2.无不及格、作弊现象;

3.按所在专业统一考评;

4.其他评选细则见学生手册第71页;

5.从没有获得五好学生的同学中按综合测评前50%,从高到低取。

三、单项奖(不超过学生数的15%)

获得前两项奖励的同学不能再申请单项奖,且每人至多获得一项单项奖;申请单项奖的同学必须无作弊行为。

1.思想品德单项奖(每项占单项奖名额的20%)

个人提交申请书及证明材料,按综合测评中的量化总分,从高到低取,若出现量化排名一致时,取专业学习成绩高者;

2.学业成绩单项奖(每项占单项奖名额的20%)

按评选学年学习成绩的前20%,从高到低取;

3.文体活动单项奖(每项占单项奖名额的20%)

个人提交申请书及证明材料,按综合测评里的文体类量化总分,从高到低取,若出现量化排名一致时,取专业学习成绩高者;

4.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单项奖(每项占单项奖名额的20%)

个人提交申请书及证明材料,按综合测评里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类量化总分,从高到低取,若出现量化排名一致时,取专业学习成绩高者;

5.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单项奖(每项占单项奖名额的20%)

个人提交申请书及证明材料,由评奖评优小组集体讨论,择优选取。

若出现无人申请的单项奖,则将此项名额在依次评选单项奖后按照综合测评总分从高到低取从高到低取;其他评选细则见学生手册第72页。

本办法自2022年10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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