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全面加强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学风建设,提升本科生的培养质量,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证教学秩序正常,根据《曲阜师范大学学生手册》等相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细则适用于具有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学籍的全体本科生。
第二条 学院成立课堂管理小组,由学院分管学生管理的副书记、分管本科生教学的学院领导、各年级辅导员、院团委学生会纪检部、各班纪律委员组成,检查学生课堂出勤情况。
第三条 具体实施方案:
1.
班级纪律委员负责记录上课情况,每天整理一次迟到、早退、旷课名单。
2.
班级纪律委员课前五分钟点名、拍手机袋和全员照片,并及时向任课老师汇报情况,让任课老师在考勤记录上签字。
3.
班级纪律委员必须于当日查课结束后将课堂照片、手机袋照片发到班级群、学院纪委群和年级总群,每日晚10点前将迟到和旷课名单整理上交到学院纪委群。
4.
院团委纪检部登记每周迟到旷课汇总表,并与纪律委员核对。
5.
检查内容:
(1)上课时未进行手机入袋、未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等行为;
(2)有戴耳机听音乐、玩游戏、睡觉或谈笑喧哗等行为;
(3)有迟到、早退、无故旷课等行为。
第四条 查课结果及处理办法:
1.
每周六中午12点前纪检部汇总完毕,学院每周对检查结果盖章在学院一楼大厅公告栏进行公示,并将对应名单传达到各任课老师、学生本人责令限期整改。
2.
迟到早退旷课情况纳入学生专业课平时成绩,迟到一次扣1分,旷课一次扣2分,迟到旷课10次以上者,取消课程考试资格。
第六条 累计不改者将根据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相应处理。
第七条 本细则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
2023年11月9日